当前位置:中国信息网道 -> 国内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护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发布时间:2024-06-04   来源:网络   阅读:31715

近日,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成功阻止一起侵害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的案件,以专业、审慎的职业敏感,赢得客户高度认可。

事发当天,一位自称姓刘的男士来到我行柜面要求查询账户余额,表示要帮配偶陈女士办理余额转出并销户。我行柜台人员要求刘先生出示本人和陈女士身份证原件、二人关系证明,以及陈女士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刘先生表示只有陈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余均无法提供。刘先生坚称二人是夫妻关系,坚决要求我行告知查询账户余额并转出销户。

我行柜台人员根据刘先生提供的身份证号在系统中查询到,陈女士开户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为陈女士本人实名认证号码,预留的紧急联系人为陈先生。开户信息中无任何有关刘先生的记录,遂通过系统中留存的手机号码与陈女士取得了联系。经了解,陈女士与刘先生并非夫妻关系,只因陈女士前段时间委托刘先生所在中介公司代为出售房产,预留了个人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陈女士并未委托刘先生为其办理销户。随后我行客服人员提醒陈女士今后务必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拒绝刘先生查询余额的要求,维护了开户人陈女士作为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权不受侵害。

同时我行在回访陈女士时为其宣导了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包括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其中本次涉及的信息安全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使用金融服务时,享有个人金融信息安全得到保障、不被泄露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客户信息的管理,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安全。陈女士表示后期会更加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未来,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将持续做好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的宣传工作,提高客户防范意识,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